信托制度与民法原理--论信托财产公示制度与物权公示和“一物一权”原则

作者:季兰玉

摘要:由于大陆法系所特有的两大民法原则,即物权公示原则和“一物一权”原则,它所建立的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相对于英美法系国家更为严格。具体而言,因为信托财产比较特殊,具有物权性且涉及第三方利益,因此,为了协调信托法律关系第三人和善意第三人间的利益冲突,信托财产的公示不可或缺;另一方面,在“一物一权”原则的要求下,受托人和受益人同时具有信托财产所有权是不被允许的,从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也是毫无疑问的,要求就是要独立于三方的财产,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本文主要从这两方面论证了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理论基础,并简要分析目前中国信托法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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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信托
  • 信托公示
  • 物权公示
  • 信托财产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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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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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长春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长春教育学院
出版地方:吉林
快捷分类:教育
国际刊号:1671-6531
国内刊号:22-1298/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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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4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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