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虽然我国《民法通则》从立法实践上肯定了法人人格权,但学界对于法人是否享有人格权仍存在较大争议。该文认同法人的确是一种工具性价值的法律主体,但在此前提下,认为仍应肯定法人得享有人格权。该文通过对人格以及人格权的历史发展的梳理,继而从法理、立法政策、立法及司法实践这三方面来论证法人享有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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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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