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人们不断地探讨新方法、新途径。课程考试作为教学环节中的重要部分,是考量学生学习质量的一个必经环节。考核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值得探索。目前我国设置法学专业的高等学校数量多,质量良莠不齐,在某些方面深得担忧,必须加以改革。从法学的教育理念出发,结合各个院校实际情况,确立改革的基本原则,走创新的道路迫在眉睫。将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科学分类,合理安排教学,参考现有的司法考试模式,应是较为现实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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