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劳动合同法》不仅坚持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基本宗旨,而且借鉴了国外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也关注了中国的现实情况。然而,在《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前夜,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都在忙着清理门户,"规范"用工形式,恐慌和焦虑笼罩着这些单位和企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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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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