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信贷担保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和其自身较强的正外部性以及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引发了农业信贷担保市场失灵的现象,财政支农是治理这一现象的有效措施。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吉林省实践模式的现实选择给出可行的建议,包括以服务乡村农户为主要目标,建立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以服务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主要目标,建立'政银企担农'合作模式;以扶持贫困户为目标,由各级财政出资设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担保基金;直接对涉农贷款担保机构提供风险补偿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