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省惠州市沙田镇设立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努力探索农村基层治理新路子。 2009年11月,沙田镇在田头村建立了首家村级法律顾问室。至2011年,全镇所有村(居)委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2012年8月,沙田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制,各村(居)委均设立了“三牌一室”,即:法制志愿者工作站牌、法制副主任室指示牌、法制副主任工作台牌和法制副主任办公室,并制定了定期服务、工作日记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回访检查、履职报告、经验交流等六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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