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的原则,2008年至2010年6月,共对19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非羁押诉讼,非羁押诉讼率为63%,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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